

服務概覽
適合對象
成立香港私人有限公司的本地及海外創辦人。
香港為國際企業提供了具有眾多優勢的吸引人的商業環境
香港擁有簡單且有利的稅制,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的利得稅率為8.25%,餘額則為16.5%
作為通往中國內地和亞洲市場的門戶,具有優良的國際連通性
被評為世界上最自由的經濟體之一,政府干預最小
獲得世界級銀行服務和強大的金融部門
普通法法律體系為企業提供穩定性和保護
香港公司在全球商業中享有國際認可和聲譽
影片指南
這段 56 秒指南介紹香港有限公司的四項基礎決定:公司名稱、董事及股東、合資格公司秘書和香港註冊辦事處,並提醒後續法定紀錄、申報、會計、稅務及銀行要求。
在香港設立公司需要滿足這些簡單要求
至少一名董事和一名股東(可以是同一人)。董事或股東無居住要求。
必須委任公司秘書。個人公司秘書必須通常居於香港;法人團體則必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公司的唯一董事不得同時擔任同一公司的公司秘書。
您的公司必須在香港維持一個註冊辦事處地址,用於接收官方通訊。
選擇一個以"有限公司"結尾的獨特公司名稱。名稱可以是英文、中文或兩者皆有。
在處理申報、合規或規劃決定前,請先查閱與此服務相關的最新香港政府及監管機構指引。
以下連結有助把目前主題連接至相關公司、稅務、銀行及合規支援;內容不能取代就實際情況取得的專業意見。
透過以下相關服務及最新資訊,安排下一步公司成立、合規、稅務或會計工作。
如需確認申報期限、法定要求或入境規則,請以相關香港官方機構的最新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