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概覽
查詢前須知
適合對象
需要以公開通訊地址取代顯示住宅地址的董事或其他合資格人士。
- HKBSCL 負責
- 按協議提供通訊地址、接收服務範圍內的郵件、通知指定聯絡人、將一般郵件暫存30個曆日,並在服務包括或另行報價時支援變更申報。
- 所需時間
- 完成客戶盡職審查(KYC)、付款及所需申報資料後啟用。收到服務範圍內的郵件時通知指定聯絡人,並由收件日起將一般郵件暫存30個曆日;期滿後可按法律規定安全銷毀未領取郵件。
- 收費基準
- 每年 HK$300。申報、轉寄、速遞、包裹處理及包裹暫存另行收費。
- 您會收到
- 明確界定的通訊地址及郵件處理安排。此服務有別於公司的法定註冊辦事處服務。
- 您需準備
- 個人及公司資料、書面郵件指示、最新聯絡資料,以及及時處理重要郵件。
- 最終決定者
- 公司註冊處管理公眾登記冊。個人及公司仍須負責維持可用地址及及時回應。
更多詳情
- 您會收到
- 明確界定的通訊地址及郵件處理安排。此服務有別於公司的法定註冊辦事處服務。
- 您需準備
- 個人及公司資料、書面郵件指示、最新聯絡資料,以及及時處理重要郵件。
- 最終決定者
- 公司註冊處管理公眾登記冊。個人及公司仍須負責維持可用地址及及時回應。
可一併了解的相關服務
以下連結有助把目前主題連接至相關公司、稅務、銀行及合規支援;內容不能取代就實際情況取得的專業意見。
香港通訊地址服務:公開商務聯絡、保障住址私隱 | HKBSCL
這段 2 分鐘指南介紹如何以公開的商務地址作聯絡點,同時保障住宅地址私隱,並安排可靠的郵件處理。
為何選擇我們的通訊地址服務
此服務為合資格人士提供固定通訊地址及雙方同意的郵件處理途徑,並有別於公司的法定註冊辦事處服務。
住宅地址私隱
在《公司條例》容許的情況下於公眾登記冊使用通訊地址,同時仍須向公司及主管機關提供所需資料。
固定聯絡點
合資格董事或其他人士搬遷時可維持同一聯絡地址,但仍須符合當時的申報及服務要求。
明確郵件處理
收到服務範圍內的郵件時,我們會通知指定聯絡人,並由收件日起將一般郵件暫存30個曆日。請保持聯絡資料及領取或轉寄指示最新;包裹另行收費。
使用我們的通訊地址的好處
- 保護董事和股東的私隱
- 黃金地段的專業商業地址
- 郵件處理和轉發服務
- 符合公司條例的要求
誰應該使用此服務
- 關注私隱的董事和股東
- 有國際董事的公司
- 希望保護個人資料的企業
- 董事經常搬遷的公司
現行通訊地址安排
《公司條例》(第 622 章)把董事的通常住址與供公眾查閱的通訊地址分開處理,並受現行受保護資料規則規限。
根據第 54 條,董事的通常住址及任何人士的完整身份識別號碼屬受保護資料,一般不供公眾查閱。
董事須同時提供通常住址及通訊地址。公眾公司登記冊一般顯示通訊地址。
至於個人的身分識別號碼,其中若干數字會被遮蓋,只有部分的身分識別號碼(例如: A123***(*)),會載於公司登記冊上給公眾查閱。
根據第 49 條,有關人士可能需要提出申請並繳付訂明費用,才可不讓公眾查閱已載於較早期登記文件內的合資格受保護資料。
如某人的通常住址不供公眾查閱,其所提供的通訊地址會取代該住址,顯示於公司登記冊供公眾查閱。
根據第 55 及 56 條,如未能透過通訊地址聯絡董事,處長可按法定程序把通常住址登記為通訊地址,供公眾查閱。因此,公司及董事必須確保通訊地址持續可用。
此外,根據第 52 及 59 條,有關公司的債權人或任何其他有充分利害關係的人士,可向法院申請命令處長披露不供查閱資料或受保護資料。

已成立公司的處理方法
- 公司註冊處陸續為已成立的有限公司遮蓋資料,遮蓋完成後公司登記冊上只顯示董事的通訊地址(通常為公司註冊地址)及個人的身分識別號碼亦將會部份遮蓋。
- 客戶可按個別需求把董事的通訊地址由公司註冊地址或個人住址更改為本公司地址以保護個人資料,歡迎與本公司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