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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資支付執法:為何董事需要更嚴謹的薪酬及結算管控

香港勞工處最新檢控個案提醒董事,必須重視工資、終止合約款項及勞資審裁處裁斷款項的支付及監察。

編輯插圖展示薪酬紀錄、逾期法定付款警示及董事監督版面,並標示 HK$66,000 及約 HK$102,000。

香港最新一宗工資執法個案,凸顯一項董事不應視為純行政工作的管治問題:企業需要在管理層面監察薪酬及僱員結算管控。

根據香港勞工處於2026年8月3日發出的新聞公報,新領域照明設備有限公司及新領域工程有限公司的兩名董事,因涉及違反《僱傭條例》的罪行而被勞工處檢控,並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兩名董事被判罰款合共六萬六千元,並被命令向有關僱員支付合共約十萬二千元的欠款。

公報所述的違規涉及兩個不同的付款期限。公司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向兩名僱員支付合共約十二萬三千元的工資;公司亦沒有在勞資審裁處判令指定日期後十四天內,支付合共約十一萬七千元的裁斷款項。

勞工處表示,有關違例情況是在兩名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這宗個案說明,董事層面需要對薪酬處理、終止合約結算、有爭議的僱員款項,以及裁決後款項的處理作出適當監察。

本個案所報道的法律進程為:逾越法定期限仍未付款;勞工處檢控;被告承認控罪;定罪及判處罰款;以及命令向僱員支付欠款。新聞公報並沒有表示上述數字是同一筆款項:欠付工資、勞資審裁處裁斷款項、罰款及命令支付予僱員的款項屬不同項目,未有進一步案件文件時不應自行相加。

對僱主而言,管控重點不只是計算薪酬是否正確,亦包括支薪是否及時、終止合約相關款項是否有文件記錄及覆核、未解決的僱員申索是否獲得適時升級處理,以及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裁斷款項是否獲迅速跟進。HKBSCL可按企業實際情況提供專業會計、薪酬及合規支援,包括有系統的檢視及監察服務。歡迎聯絡HKBSCL作專業評估,不應依賴非正式或沒有文件記錄的安排。

一般資料免責聲明:本文只供一般資訊參考,並不構成法律、會計、僱傭或財務意見。本文不會就任何個別個案判定責任,亦不能取代合資格專業人士的意見。實際事實、文件、期限及法律立場均須按個案獨立檢視。

資料來源: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8/03/P20260803004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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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資支付《僱傭條例》董事責任薪酬合規終止合約款項勞資審裁處裁斷款項僱傭合規HKBSCL

HKBSCL 編輯說明

由香港商務中心有限公司發布

發布日期: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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