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指定鮮活食品進口運作時間將延長至24小時
由2026年10月1日起,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進口的指定鮮活食品將實施每日24小時運作。企業可檢視到貨編排、冷鏈容量、輪班及倉庫交接安排。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指定鮮活食品進口運作時間,將由每日16小時延長至24小時,讓業界有更多到貨時間選擇。進口商及物流企業宜按自身情況檢視運輸、輪班、冷藏容量及倉庫交接安排。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指定鮮活食品進口運作時間將於2026年10月1日起延長
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宣布,由 2026年10月1日凌晨零時起,從內地經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進口指定類別鮮活食品的運作時間,將延長至 每日24小時。
現行運作時間為每日16小時,即 下午1時至翌日凌晨5時。新安排旨在為業界編排鮮活食品到港時間提供更大彈性,以配合不同食品業界的營運需要。
哪些食品類別涵蓋在內?
根據官方公布,新安排適用於經陸路由內地經港珠澳大橋運送至香港的下列指定鮮活食品:
- 冷藏及冰鮮家禽;
- 肉類及野味;
- 蛋類;
- 奶類;
- 新鮮水產;
- 蔬菜;以及
- 水果。
官方公布所述安排只涉及上述指定類別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這條指定路線。企業不應假設延長運作時間同樣適用於其他貨物或其他陸路口岸。
企業可考慮檢視的營運環節
每日24小時的運作時間可提供更多到貨時段,但企業是否及如何使用這些時段,仍須按自身營運情況決定。食品進口商、分銷商、批發商、食肆、冷藏運輸服務供應商及倉庫營運商,可在10月1日前檢視以下範疇。
1. 到貨及配送時間編排
企業可比較現有車輛到達安排與延長後的運作時段。如擬調整時間表,亦應一併考慮供應商出貨時間、司機安排、收貨能力,以及目的地倉庫或客戶的營業及收貨時間。
官方公布提供的是時間編排上的更大彈性,並無表示個別貨物可獲更快清關或必定提早到達。
2. 冷鏈及儲存容量
進口商及物流服務供應商宜考慮冷凍或冷藏設備、臨時存放空間、裝卸貨區及監察安排,能否配合現有時段以外的到貨安排。若只調整車輛時間而沒有相應的收貨及儲存能力,壓力可能只是轉移至冷鏈的另一環節。
延長運作時間不代表食品的新鮮程度獲得保證。貨物狀況仍取決於處理程序、溫度控制、運輸安排及收貨流程等因素。
3. 輪班及倉庫交接
如企業考慮安排車輛在深夜或清晨到達,可能需要檢視人手覆蓋及各交接點的責任分工,包括由誰接收車輛、由誰確認貨物交接,以及運輸、倉庫與採購團隊之間如何處理及上報異常情況。
這屬於企業的營運規劃,並不表示監管檢查有所放寬。
4. 供應商及物流協調
內地供應商、運輸公司、香港收貨團隊及下游客戶宜按照同一份已確認的時間表工作。企業亦可考慮為臨時改期設定截止時間,並就延誤、無法使用原定收貨時段或冷藏設備問題建立清晰的聯絡及應變安排。
口岸具備24小時運作時段,並不代表所有供應商、承運商、倉庫或客戶均會全日運作。
5. 應變安排
應變計劃可涵蓋車輛延誤、裝卸貨區未能使用、冷藏設備故障、人手不足,以及客戶收貨時間有變等情況。企業不應將延長運作時間視為貨物可不受中斷地運送或必定獲得清關的保證。
食物安全檢查將會繼續
食安中心表示,會繼續檢查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進口鮮活食品的車輛,有關工作包括:
- 查核進口文件的資料;
- 對車輛進行實體檢查;以及
- 抽取鮮活食品樣本作化驗。
因此,延長運作時間不應被理解為放寬食物安全檢查或其他適用規定。
文錦渡口岸的安排維持不變
官方公布亦指出,運載進口鮮活食品車輛經 文錦渡邊境管制站 進入香港的運作時間及安排維持不變。
如企業使用多於一個陸路口岸,應分開處理不同路線的營運計劃,並確認每次運輸所適用的口岸安排。
為10月1日作營運準備
在預定實施日期前,相關企業可考慮:
- 將延長後的到貨時段與供應商、承運商、倉庫及客戶時間表作對照;
- 檢視冷房、裝卸貨區及夜間收貨容量;
- 確認輪班覆蓋及倉庫交接責任;
- 建立供應鏈各方的聯絡及異常情況上報安排;以及
- 為延誤、設備問題及收貨時段未能使用等情況保留應變方案。
以上只屬一般營運規劃考慮,並非進口、牌照或合規程序指引。企業應按本身貨物、路線及營運情況,向有關當局及專業顧問確認適用要求。
官方資料來源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6年9月7日: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07/P2026090700297.htm
免責聲明
本文只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法律、監管、進口、牌照、食物安全、會計、稅務或其他專業意見。官方公布所述改動預定於2026年10月1日凌晨零時起生效。企業在採取行動前,應查閱最新官方資料,並按自身情況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