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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電商進口產品識別資料要求已於2026年11月1日強制實施

歐盟自2026年11月1日起,強制要求遠程銷售進口貨物提供產品識別資料。本文概述M-PID、NS-PID及S-PID的作用、適用範圍,以及2028年7月後續安排。

附有香港商務中心 HKBSCL 品牌的示意圖:紙箱內放有耳機及示意條碼標籤,背景為淡色歐洲地圖。繁體中文文字說明歐盟遠程銷售進口貨物的產品識別要求已於2026年11月1日強制實施;產品及標籤僅為示意。

歐盟委員會於2026年11月3日公布,透過遠程銷售方式向歐盟買家、尤其是消費者出售的進口貨物,必須向海關申報產品識別資料(PIDs)。有關要求已於2026年11月1日成為強制規定並開始執行,因此屬已實施的安排,並非建議或尚未到來的期限。

對透過網上渠道向歐盟買家銷售貨物的香港企業而言,這反映目的地市場對產品資料的要求有所提升。公告針對遠程銷售進口貨物,不應理解為所有類型的輸歐交易均受這項特定要求涵蓋。

歐盟為何加強產品識別

歐盟委員會表示,27個成員國的海關與市場監管機關聯合進行管控,發現不少從歐盟以外網購的低價貨物不符合歐盟產品要求及安全規則。

產品識別資料在傳統關稅分類及貨物描述之外,提供更精確的產品層面資訊。措施旨在改善風險分析,讓海關識別具有相近風險的產品,包括由不同賣家或在不同平台出售的同類產品。委員會指出,這有助保障消費者及環境,並促進更公平的競爭。不過,具備識別資料本身不代表產品已符合所有適用要求。

三類識別資料,各有不同作用

公告將海關申報中每項產品的識別資料分為三類:

  • **商戶產品識別資料(M-PID):**產品在網站、網上市集或平台上出售時使用的參考編號,由賣家或平台設定,並在該平台內具有唯一性。
  • **非標準化製造商產品識別資料(NS-PID):**製造商本身使用的參考資料,把產品與製造商及型號連繫起來,例如型號、零件編號或款式編號;這類資料不採用國際統一格式。
  • **標準化製造商產品識別資料(S-PID):**按照國際標準識別特定產品,通常可公開核實,並以條碼印於產品上,例如EAN、UPC或ISBN。

如產品沒有標準化識別資料,委員會表示,申報須透過豁免機制註明此情況。本文不列出豁免代碼或申報操作方法。

涉及整條供應鏈的資訊流轉

委員會指出,這些識別資料在大多數供應鏈中已經存在,例如見於商品頁面、發票或包裝。平台及製造商沿供應鏈傳遞資料,再由申報人向海關報告。公告以進口一站式服務(IOSS)持有人或海關代表作為申報人的例子。

對香港賣家而言,較廣泛的商業意義在於製造商、網上銷售渠道與處理海關申報的相關方之間,產品資訊的連繫更為重要。這是對資訊鏈的觀察,並不代表每批貨物都會因此延誤、產生額外收費或遭拒絕進口。

時間表:現行要求與未來階段須分清

  • **2026年7月1日:**經營者可開始自願提供產品識別資料,該自願階段不設罰則。
  • **2026年11月1日:**要求成為強制規定並開始執行。
  • **2028年7月:**委員會表示,待歐盟電商海關數據中心(EU Customs Data Hub for e-commerce)部署後,將有更全面的產品資料要求。這仍屬未來階段,並非現行系統。

現行產品識別要求與日後數據中心階段不應混為一談。未來安排仍可留意歐盟進一步的官方公布。

**資料來源:**歐盟委員會稅務及關稅同盟總司,〈Product identifiers for e-commerce imports mandatory from 1 November 2026〉,2026年11月3日發布;2026年11月6日核實。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news/product-identifiers-e-commerce-imports-mandatory-1-november-2026-2026-11-03_en

**一般資訊聲明:**本文僅作新聞摘要及一般資訊用途,不構成法律、稅務、海關或其他專業意見,亦不提供申報操作程序。具體適用情況取決於相關貨物及交易。請參閱歐盟最新官方資料,並於有需要時諮詢具適當資格的專業人士。

標籤

歐盟電商進口產品識別資料M-PIDNS-PIDS-PID遠程銷售歐盟海關香港跨境電商

HKBSCL 編輯說明

由香港商務中心有限公司發布

發布日期: 2026-11-06

本文旨在提供實務商務資訊。如涉及具法律效力的要求、申報期限或入境規則,請先查閱最新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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