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贸易署表示 EMF 已整合至 BUD 专项基金。新的资助规划应以现行 BUD 专项基金渠道作起点。
只有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完成的合资格推广活动,才会按最后 EMF 安排处理,发还款项申请期限按活动完成日计算。
日后的出口推广、展览、品牌、升级转型及市场拓展项目,应按 BUD 专项基金及“申请易”的现行规则评估。
EMF 原本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香港企业提供出口推广活动资助。现时基金已整合至 BUD 专项基金,企业应清楚区分最后 EMF 跟进事项与新的资助计划。
就现有 EMF 事项而言,实务重点是活动及申请是否仍符合最后处理窗口。
工业贸易署表示,只有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完成的合资格推广活动,才会按最后 EMF 安排处理。
发还款项申请须遵守活动完成后 60 个历日内提交的规则;如活动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完成,列明期限为 2026 年 8 月 29 日。
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或之前递交,并已获工业贸易署发出收妥申请通知书确认的申请,将继续处理。
企业如寻求新的资助,应先查阅 BUD 专项基金及“申请易”要求,才承诺开支、服务供应商或项目范围。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是 BUD 专项基金执行机构。现行 BUD 网站列出申请渠道、截止日期、联络资料及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申请易”继续支援合适项目,例如以香港境外市场为目标的展览及活动,惟须符合现行规则及资助上限。
支出前应保存项目目的、目标市场、服务供应商选择、预期成果、发票及付款证明等清晰纪录。
我们提供资讯及协调支援,协助您的团队了解剩余 EMF 状况,并更清晰准备 BUD 过渡讨论。
厘清您的 EMF 事项属最后发还款项跟进,还是新的资助规划。
整理通常用于讨论申请或资助项目的纪录。
协助团队以现行资助渠道检视 BUD 或“申请易”。
在处理申报、合规或规划决定前,请先查阅与此服务相关的最新香港政府及监管机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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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确认申报期限、法定要求或入境规则,请以相关香港官方机构的最新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