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为国际企业提供了具有众多优势的吸引人的商业环境
香港拥有简单且有利的税制,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为8.25%,余额则为16.5%
作为通往中国内地和亚洲市场的门户,具有优良的国际连通性
被评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之一,政府干预最小
获得世界级银行服务和强大的金融部门
普通法法律体系为企业提供稳定性和保护
香港公司在全球商业中享有国际认可和声誉
视频指南
这段 56 秒指南介绍香港有限公司的四项基础决定:公司名称、董事及股东、符合资格的公司秘书和香港注册办事处,并提醒后续法定记录、申报、会计、税务及银行要求。
在香港设立公司需要满足这些简单要求
至少一名董事和一名股东(可以是同一人)。董事或股东无居住要求。
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该秘书可以是香港居民个人或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的公司。
您的公司必须在香港维持一个注册办事处地址,用于接收官方通讯。
选择一个以"有限公司"结尾的独特公司名称。名称可以是英文、中文或两者皆有。
在处理申报、合规或规划决定前,请先查阅与此服务相关的最新香港政府及监管机构指引。
以下链接有助把目前主题连接至相关公司、税务、银行及合规支援;内容不能取代就实际情况取得的专业意见。
透过以下相关服务及最新资讯,安排下一步公司成立、合规、税务或会计工作。
如需确认申报期限、法定要求或入境规则,请以相关香港官方机构的最新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