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概览
咨询前可先了解
适合对象
希望使用公开通讯地址而不展示住宅地址的董事或其他合资格人士。
- HKBSCL 负责事项
- 按约定提供通讯地址、接收服务范围内的邮件、通知指定联系人、将普通邮件保管30个日历日,并在服务包含或另行报价时支持变更申报。
- 时间安排
- KYC、付款及所需申报资料齐全后启用。收到服务范围内的邮件时通知指定联系人,并自收件日起保管普通邮件30个日历日;期满后可按法律规定安全销毁未领取邮件。
- 收费依据
- 每年 HK$300。申报、转寄、快递、包裹处理及包裹保管另行收费。
- 您将获得
- 明确的通讯地址及邮件处理安排。此服务有别于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服务。
- 您需准备
- 个人及公司资料、书面邮件指示、最新联络方式,并及时处理重要信件。
- 最终决定者
- 香港公司注册处控制公开登记册。有关人士和公司仍须确保地址可用并及时回应。
更多详情
- 您将获得
- 明确的通讯地址及邮件处理安排。此服务有别于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服务。
- 您需准备
- 个人及公司资料、书面邮件指示、最新联络方式,并及时处理重要信件。
- 最终决定者
- 香港公司注册处控制公开登记册。有关人士和公司仍须确保地址可用并及时回应。
可一并了解的相关服务
以下链接有助把目前主题连接至相关公司、税务、银行及合规支援;内容不能取代就实际情况取得的专业意见。
香港通讯地址服务:公开商务联络、保障住址隐私 | HKBSCL
这段 2 分钟指南介绍如何以公开的商务地址作为联络点,同时保障住宅地址隐私,并安排可靠的邮件处理。
为何选择我们的通讯地址服务
本服务为合资格人士提供固定通讯地址及约定的邮件处理途径,并有别于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服务。
住宅地址隐私
在《公司条例》允许的情况下,于公开登记册使用通讯地址,同时仍须向公司及有关机构提供所需资料。
固定联络点
合资格董事或其他人士搬迁时可维持同一联络地址,但仍须遵守现行申报及服务要求。
明确邮件处理
收到服务范围内的邮件时,我们会通知指定联系人,并自收件日起保管普通邮件30个日历日。请保持联络资料及领取或转寄指示最新;包裹另行收费。
使用我们的通讯地址的好处
- 保护董事和股东的私隐
- 黄金地段的专业商业地址
- 邮件处理和转发服务
- 符合公司条例的要求
谁应该使用此服务
- 关注私隐的董事和股东
- 有国际董事的公司
- 希望保护个人资料的企业
- 董事经常搬迁的公司
现行通讯地址安排
《公司条例》(第 622 章)把董事通常住址与供公众查阅的通讯地址区分开来,但须受现行受保护资料规则约束。
根据第 54 条,董事通常住址及任何人士的完整身分识别号码属受保护资料,一般不供公众查阅。
董事须同时提供通常住址及通讯地址。公司登记册通常公开显示通讯地址。
至于个人的身分识别号码,其中若干数字会被遮盖,只有部分的身分识别号码(例如: A123***(*)),会载于公司登记册上给公众查阅。
根据第 49 条,如合资格受保护资料已载于较旧的登记文件,有关人士可能须提出申请并缴付订明费用,才可不再供公众查阅。
如某人的通常住址不供公众查阅,该人提供的通讯地址会在公司登记册上取代被隐藏的地址,供公众查阅。
根据第 55 及 56 条,如无法透过通讯地址联络董事,处长可依照法定程序,把通常住址作为通讯地址载于登记册供公众查阅。因此,公司及董事必须确保通讯地址可正常使用。
此外,根据第 52 及 59 条,有关公司的债权人或任何其他有充分利害关系的人士,可向法院申请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披露被隐藏资料或受保护资料。

已成立公司的处理方法
- 公司注册处陆续为已成立的有限公司遮盖资料,遮盖完成后公司登记册上只显示董事的通讯地址(通常为公司注册地址)及个人的身分识别号码亦将会部份遮盖。
- 客户可按个别需求把董事的通讯地址由公司注册地址或个人住址更改为本公司地址以保护个人资料,欢迎与本公司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