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增竞委会市场评估索取资料权:企业须区分建议与现行义务
2026年《施政报告》提出今年咨询立法会,拟赋予竞委会在市场评估中强制索取资料的权力;目前尚未立法或新增企业提交义务。
9月16日公布的2026年《施政报告》表示,政府今年将就立法建议咨询立法会,拟赋予竞争事务委员会在进行市场评估时强制索取资料的权力。这是拟议中的制度,尚未立法;公布本身没有令企业因这一拟议权力而产生新的提交资料义务。
建议内容是什么
《施政报告》第364段指出,当竞委会有合理理由怀疑市场某些特征影响竞争时,拟允许其要求企业提供资料,以识别潜在问题并维持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环境。
公布所指的是市场评估,并不等于已认定个别市场或企业违反竞争法。公告也没有订明将向哪些企业索取资料、所需资料范围,或任何新权力的生效日期;这些须待后续咨询及立法进程厘清。
企业可关注什么
可能涉及市场评估的企业,可关注咨询提出的适用范围、保障及实际影响。在高层次规划上,管理层可思考价格、分销、平台接入或市场状况等资料由谁持有;若将来收到有效要求,由谁协调处理;以及现有记录的权责是否清楚。这只是前瞻性管理考虑,不是要求企业现在编制或提交资料。
现阶段不宜把建议写成已生效法定要求、预测某企业会受调查,或仅凭其市场地位推断会收到强制要求。如建议继续推进,企业应以其后的立法文本及竞委会官方指引为准;遇到实际要求时宜寻求适当专业意见。
政策进程
- 已公布: 《施政报告》提出政府于2026年咨询立法会的意向。
- 仍待核实: 咨询安排、立法文本及时间表须另有官方确认。
- 本次公布并未确立: 立法完成、生效、具体要求程序或新增企业义务。
资料来源: 香港政府《行政长官2026年施政报告》全文,第364段(2026年9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仅提供一般商业信息,不构成法律或竞争法意见。现行法律不因这项建议而停止适用;本文也不是处理法定资料要求或判断其效力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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