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慈善機構免稅資格持續受檢視:第 88 條合規要點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香港有 11,079 間第 88 條免稅慈善機構。了解稅務局檢視、205 間資格撤銷的官方分類及 NGO 紀錄要點。
政府於 2026 年 7 月 8 日發表的立法會書面答覆,交代香港慈善機構的最新監管情況。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共有 11,079 間慈善機構根據《稅務條例》第 88 條獲豁免繳稅;2025/26 年度有 412 間新獲豁免,另有 205 間被撤銷免稅資格。
如何理解 205 間被撤銷資格?
這個數字不等於有 205 宗違規個案。官方分類顯示:106 間已解散或清盤、24 間停止運作或轉為不活躍、74 間沒有回覆稅務局查詢或無法聯絡,另有一間不再符合慈善機構或屬公共性質信託的資格。稅務局沒有備存因未能通過定期檢視而被撤銷資格的獨立數字。
稅務局如何檢視慈善機構?
稅務局會定期檢視機構的宗旨是否仍屬慈善性質,以及實際活動是否與所述宗旨相符,並按每宗個案的事實及情況處理。第 88 條免稅資格亦須持續符合相關法定條件,包括只把利潤用於慈善用途,以及涉及境外開支和營業活動的規定。
慈善機構及 NGO 的實務紀錄要點
- 確保組織章程、董事會或管治層決議、項目及活動紀錄與慈善宗旨一致。
- 妥善保存收入、支出、捐款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按適用要求備存經審計財務報表。
- 及時回覆稅務局查詢,並保持聯絡及登記資料準確。
- 在公眾地方籌款前,確認相關許可證或牌照要求;視乎活動性質,主管部門可要求提交收支結算表及由專業會計師擬備和核證的核數師報告。
政府會否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
書面答覆沒有公布成立新委員會或時間表。政府表示會繼續檢視有關安排的合適性及實施時機。因此,這是現行監管立場的說明,並非新法例。
資料來源:https://www.ird.gov.hk/eng/ppr/archives/26070801.htm
本文只提供一般資料,不構成會計、稅務或法律意見。機構應按本身情況檢視管治文件、實際活動及適用的許可條件,並在需要時尋求專業意見。
